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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實施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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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來源:榆林安監局 發布時間:2016-7-20 瀏覽次數:1527 |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榆林高新區、榆神工業園區管委會:
為落實生產經營單位(以下簡稱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從根本上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促進全市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根據《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現就進一步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企業是生產經營活動的主體,必須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堅決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各項方針政策,全面落實安全生產各項措施,依法依規生產經營,有效控制風險,確保企業安全生產。
二、建立健全企業安全管理體系
(一)強化安全生產組織領導。企業必須建立安全生產委員會或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主任(組長)必須由董事長或總經理(民營企業為實際控制人)擔任;安全生產工作分管領導、高危行業安全管理機構負責人兼任安委會副主任(副組長)。安全生產委員會或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專題會議,安排部署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研究解決安全生產重大問題,制訂、落實改進安全生產工作的具體措施。
(二)健全安全管理機構。煤礦、非煤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道路運輸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必須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人數配置必須符合有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國家和行業標準規定的比例(參與生產的總人數要包含外委工隊),機構內要有不少于總人數30%的注冊安全工程師;企業安全管理員的任免調整前一周內,要告知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調整的要說明原因。上述以外的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超過100人的,要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在100人以下的,要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
安全管理人員。
(三)強化現場安全管理。企業決策機構要健全和完善生產單元安全管理體系,落實車間安全管理機構,明確車間、班組安全責任人,配齊專(兼)職安全管理員,扎實抓好生產單位日常安全教育和安全事故分析研判,監督員工嚴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認真排查治理并如實向企業安全管理機構報告安全隱患,強化現場安全管理,嚴防事故發生。
(四)強化管理責任落實。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及其安全管理員要恪盡職守,認真履行安全生產法賦予的各項職責。企業使用的外委、外協、勞務派遣和合作單位的員工,必須納入本單位安全管理范圍,與本單位員工實行一體化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安全管理標準;上述單位必須按規定配足駐廠安全管理員,配合企業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企業必須支持安全管理機構和安全管理員履職盡責,嚴禁因安全管理員依法履行職責而降低其工資、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與其簽訂的勞動合同。
三、健全和完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
(一)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制。企業董事長、黨委書記、總經理(民營企業實際控制人)共同承擔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領導責任;要建立黨委研究安全生產重大事項制度,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問題,并加強監督檢查,確保工作落到實處。要健全安全生產“一崗雙責”,明確企業董事長、黨委書記、總經理、安全分管領導、其他分管領導、職能機構負責人、各生產單元負責人和各崗位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健全考核獎懲機制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度,確保安全責任落到實處。通過每年召開的第一次會議和下發的第一號文件均是安全生產工作內容等形式,強化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性。
(二)主要負責人要認真履行法定職責。企業主要負責人(含董事長、黨委書記、總經理)必須認真履行《安全生產法》和部門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三)企業分管安全生產工作負責人應履行下列職責。
1、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管,確保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
2、監督落實安全生產標準化和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3、監督落實各部門負責人、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4、督促做好作業場所勞動保護和職業健康管理工作,預防和消除職業危害。
5、負責對本單位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行為啟動內部責任追究程序。
6、協助企業主要負責人做好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
7、完成主要負責人交辦和企業規定的其他安全管理任務。
(四)企業其他分管負責人履行下列職責。
1、對分管范圍內安全生產工作承擔直接領導責任,督促分管范圍內機構和人員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2、負責組織、指導和落實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檢查和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應急管理工作。
3、完成主要負責人交辦和企業規定的其他安全管理任務。
四、健全和落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企業要健全和完善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督促從業人員熟練掌握和嚴格執行。
(一)規范安全生產例會制度。要嚴格落班前會(班前會實行崗位清單交接班)、車間安全生產調度會,月安全生產工作會、季安全生產形勢分析會、年度安全生產工作會等制度,定期研究、分析、部署安全生產工作,解決生產經營中存在的安全問題,確保安全生產目標的實現。
(二)規范安全生產例檢制度。建立班組班前、班中、班后安全生產檢查(即“一班三檢”)、重點環節、重點部位和重點工藝安全生產專項檢查(即“點檢”)、作業區域安全生產巡查(即“巡檢”)和重點時段檢查,形成每周安全生產檢查、每月安全生產大檢查,復工復產前安全生產大檢查等例檢制度。企業要對各類檢查的內容提出明確具體的要求。
(三)完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企業要健全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制定安全隱患舉報獎勵、外聘安全專家查隱患、分級治理、動態分析、整改銷號、定期報告等制度,形成企業內部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閉環管理體系。一是建立以全員參與的安全隱患舉報獎勵制度,鼓勵全體職工積極參與企業安全隱患排查,無責舉報各類安全隱患,一經核實,給予舉報人相應獎勵。二是各高危行業領域企業要按照榆政辦發〔2015〕22號文件精神,建立外聘專家查隱患制度,定期聘請安全專家或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安全中介機構,對企業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和評估,及時消除隱蔽致災安全隱患,有效防
范重特大事故的發生。三是按照安全隱患治理“五落實”要求,建立分級治理制度;特別是重大安全隱患,企業主要負責要親自制定計劃,落實整改資金;分管安全負責人要嚴格督促落實整改責任,分管業務領導嚴格落實整改的具體責任,確保安全隱患完成整改,保障企業安全生產。四是健全安全隱患管理臺帳,嚴格落實整改、驗收、銷號制度,保證安全隱患整改到位。五是企業每月要向市、縣區行業監管部門報送本單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對企業自身不能整改或需要時間整改的重大安全隱患,要通過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平臺,及時將重大隱患現狀、可能造成的危害、治理方案和監控措施上報行業監管部門;對各級掛牌督辦的重大安全隱患,企業每月必須向督辦單位報告治理進展情況,做到監控到位、責任到位。行業監管部門對企業要定期進行抽查,督促企業做好安全隱患自查自改和月報工作。
(四)嚴格落實安全生產承諾制度。每年初,企業主要負責人要通過職代會、職工大會和新聞媒體等形式,通報本單位上年度安全生產承諾兌現情況,將本年度安全生產目標任務、經費投入、改進措施和安全隱患治理等內容向企業員工、社會和新聞媒體進行公開承諾,自覺接受全社會監督。
(五)嚴格落實領導干部現場帶班制度。制訂本單位領導干部帶班制度,明確檢查節點、重點環節、重點區域,嚴格執行企業領導班子成員和生產經營管理人員現場帶班有關規定,加強對生產一線監督檢查,夯實領導干部現場帶班責任。
(六)規范作業場所職業衛生健康管理制度。企業必須嚴格落實職業病防治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完善預防職業病設施設備;落實職業病危害告知、日常監測、定期檢測評價、職業健康監護等措施;為員工配備合格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督促員工正確佩戴和使用;定期組織員工進行健康檢查,并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開展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切實保護職工身體健康及相關權益。
(七)強化民主管理監督制度。充分發揮企業黨、政、工、團和群眾安全監督員的作用,保障員工參加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維護員工安全生產的合法權益。
(八)嚴格落實安全生產報告制度。企業每季度要向董事會、行業監管部門和業績考核部門匯報一次安全生產工作;發生安全生產事故,企業必須在第一時間報告屬地安全監管部門和行業監管部門。
(九)實行高危行業員工風險抵押制度。全市重點高危行業企業要結合安全生產工作實際,實行全員安全風險抵押金制度或崗位安全風險金制度,把安全生產與員工工資、福利掛鉤,實現安全績效與崗位績效對接,通過加大獎懲兌現力度,調動全體員工抓安全生產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十)規范落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分專業、分工藝、分崗位制定和完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督促指導作業人員熟練掌握和嚴格執行。對實施作業許可證管理的動火、受限空間、爆破、吊裝、臨時用電、高空、拆除等危險性作業,按照標準規范制定操作流程卡,嚴格進行審批,實行旁站管理,確保員工上標準崗、干標準活。
(十一)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考核制度。建立健全以崗位安全績效考核為重點,以落實崗位安全責任為主線,以杜絕崗位安全責任事故為目標的全員安全生產責任考核辦法,加大員工薪酬中安全績效的比例(不得少于20%),實現安全與效益掛鉤。嚴格落實企業員工評優樹模、晉級升崗(職)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凡不重視安全生產、或安全問題突出的、或發生安全事故的,一律不得列入評比表彰和晉級升崗范圍;對一票否決落實不嚴的,要嚴肅追究企業領導責任。
五、企業要加大安全生產投入
(一)必須足額提取使安全費用。企業決策機構、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必須保障安全生產條件所需的資金投入;企業必須按照國家財政部國家安監總局下發的財企〔2012〕16號文件要求,足額提取安全費用,用于企業加強安全防護設施設備、應急救援器材裝備、安全生產檢查評價、事故隱患評估整改和監控、安全技能培訓和應急演練等;不足部分,企業必須按照保障安全、以人為本的要求進行追加。中省市統一提取安全費用的企業,上級單位必須及時、足額保障企業用于安全生產所需經費的支出;自提自支的企業的必須按照要求足額提取和補充資金,保障安全生產所必須的投入。企業要建立安全費用提取和預算、使用臺賬,確保安全資金投入到位。
(二)切實保障員工的合法利益。企業必須為所有員工繳納工傷保險,鼓勵企業投保安全生產責任險,鼓勵企業對從事高危行業作業人員辦理個人意外傷害險。
(三)切實加大安全科技投入。企業要大力實施“科技興安”戰略,加快安全技術改造,積極實施技術裝備安全更新工程,采用安全性能可靠、先進適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淘汰不符合安全標準、職業危害嚴重、危及安全生產的落后技術、工藝和裝備。推動企業安全生產技術能力提升,加快安全生產科技自主創新、集成創新、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依靠科技進步不斷提升安全生產控制能力和事故防范能力。要加快企業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實現企業安全生產基礎信息、重大危險源數據、安全隱患信息與政府“智慧安監”平臺對接,實現企業重點場所作業過程可視化管理,實現高危企業生產作業場所全場景監管、錄像;積極推進大數據、云平臺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綜合利用,提高安全生產信息化管理水平。
六、全面加強企業安全標準化建設
全面推進企業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按照《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基本規范》和行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標準的要求,狠抓過程控制和精細化管理,持續深入開展以崗位達標、專業達標和企業達標為內容的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積極推廣高危設施設備實行安全警示色標劃線管理,提高安全生產保障能力和本質安全水平。要建立企業安全事故風險及其他風險評估評價機制,組織專家或聘請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開展安全評價,對重大危險源定期組織評估,不斷提升企業風險預控能力。
七、加強安全教育培訓
(一)落實主要負責人安全培訓責任。企業主要負責人每年要針對本單位不同崗位人員,組織制定年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計劃,并督促相關責任人和部門認真組織實施。
(二)實行企業全員持證上崗。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依法接受培訓并取得相應證書;其他從業人員必須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企業規定,完成相應崗位安全技能培訓,并經企業安全管理機構考核合格后,實現全員持證上崗。企業要加強新進員工以及使用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和員工復崗、轉崗的安全教育培訓,用典型事故案例,強化警示教育,切實提高員工安全防范意識和防范技能。
(三)深入開展安全文化建設。企業要強化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落實,普及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員工安全風險辨析與防范能力。發揮安全文化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引領作用,切實把先進的安全文化融入到企業管理之中。積極開展“安全文化示范企業”創建活動,爭創“青年文明示范崗”、安全誠信企業。
八、強化安全生產應急管理
(一)加強重大危險源監控。企業要建立重大危險源辨識、評估、登記、備案、監控、應急措施等工作機制和管理辦法。建立重大危險源警示標志,及時將重大危險源應急措施等信息上報有關部門,并向相關單位、人員和周邊群眾予以公告。
(二)加強預警預報。企業要利用先進的技術和方法建立安全生產監測監控系統,進行有效的實時動態預警。遇有重大危險源失控時,應當立即預警預報,組織撤離人員、停止運行、加強監控,防止事故發生和損失擴大。
(三)加強應急管理。要加強應急管理機構和隊伍建設,結合企業安全生產實際,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加強應急救援培訓,準備充足的救援物資;車間每季度、公司每半年至少組織開展一次應急演練,分析查找應急演練中存在的問題,及時修訂和完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提高預案的針對性和適用性。
(四)強化安全事故救援能力。高危企業應當建立專職或兼職的應急救援隊伍,保障本單位一般安全事故的處置和重大安全事故的先期救援;同時,應當與專業救援隊伍簽訂救援協議,履行保障協議單位相應的義務。大中型化工企業和采油采氣企業、煤礦開采企業必須建立專職應急救援隊伍。
(五)強化事故處置和信息報送工作。發生安全事故后,企業主要負責人必須堅守崗位,立即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快速、高效、科學地組織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同時必須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時限、內容、方式、對象等要求,及時、完整、客觀地向當地政府、安全監管部門和行業監管部門報告安全事故情況,嚴禁瞞報、謊報、遲報。事故救援結束后,發生事故的企業必須積極配合好事故調查,妥善處理事故善后工作,嚴格落實事故調查組提出的防范整改措施。
九、強化對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一)強化執法檢查責任。監督企業落實主體責任,是法律、法規賦予各級監管部門的義務和責任。各縣區、各部門要按照《榆林市生產“黨政同責 一崗雙責”實施辦法》(榆字〔2015〕33號)和《榆林市安全生產監管辦法》(榆政發〔2013〕33號)有關規定要求,切實履行屬地管理和行業監管責任。各負有安全監管監察職責部門和行業監管部門要建立安全生產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加大日常檢查頻率,依法依規嚴肅查處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的企業,確保本縣區、本行業生產安全。
(二)扎實開展專項檢查。各縣區、各部門要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要求,對轄區內的所有企業,逐一明確監管執法單位,做到不留盲區、不漏一企,實現全覆蓋、無縫隙。各負有安全監管監察職責部門和行業監管部門每年至少開展兩次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專項執法檢查,對檢查中發現未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或履行責任不到位的,要督促企業立即整改,做到檢查一家,完善一家,提高一家。市安委辦要結合安全生產督查,開展專項檢查,重點檢查各縣區、各部門安排部署企業主體責任落實工作開展情況以及企業自查自改情況。
(三)依法從嚴從重處罰。督促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是安全生產執法檢查的底線,是保證企業安全的基石。對主體責任履行不到位的企業,要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原則,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分別給予罰款、依法暫扣或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停產整改、提請當地政府依法關閉、追究行政責任及刑事責任等上限處罰,絕不能姑息縱容、養癰為患。各縣區、各部門要充分利用誠信榆林建設平臺,嚴格按照安全生產不良信用記錄和安全生產“黑名單”制度有關規定,及時向社會公告納入安全生產“黑名單”管理的企業名單,表彰安全生產誠信企業,促進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落實。
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是一項長期性工作,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此件要求,結合省、市“企業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年”活動有關要求,認真制定實施方案,扎實組織好各項活動,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確保全市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榆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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